

空气压缩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由国家主管产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工作的行政部门制定并实施的一项旨在控制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的监控制度。该制度规定:从事产品生产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产品生产。没有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产品,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无证销售。
上海拓稳机械有限公司2016年3月16日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序号 |
获证企业名称 |
品种规格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 |
发证日期 |
说明 |
地区 |
附件 |
1 |
上海拓稳机械有限公司 |
空气压缩机 |
XK06-010-00947 |
2021.03.15 |
2016.03.16 |
发证 |
上海 |
内容 |
企业名称 |
上海拓稳机械有限公司 |
产品规格 |
空气压缩机 |
许可证编号 |
XK06-010-00947 |
附件 |
1.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1)全无油空气压缩机(功率2.2-11KW,排气压力≤1.0MPa)(2)。直联便携式空气压缩机(功率0.55-1.5KW,排气压力≤0.8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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